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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9-17  访问量 : 259

研究生各班: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落实精准扶贫,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具体评定标准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30日前

(二)学院审核:10月15日前。

四、具体内容

(一)新生认定工作

研究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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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申请。学生在系统的“奖助-困难生认定”栏目下载《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好后在系统中上传,并在系统中完成其他信息的填写。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见附件)。

2.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资助-助困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工部。

3.研工部审核。研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4.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在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二)老生认定工作

1.符合条件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

2.已在库的老生,新学年仍需申请的,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不应再继续申请。

五、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请申请人在申请系统截止关停前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认定审核工作有序进行。

(二)申请人需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将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要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获得资助的同学需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和方式

请申请人按照“规范、准确、完整”的要求,打印系统内填写好的《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和特殊群体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别好)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齐于10月8日16:00前交到勤园19-119柯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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