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1.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2. 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故不能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四、申请办法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仔细地阅读《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3),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向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待获资助名单公布后于11月20日开始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登录方式:
(1)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
(2)账号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密码为账号后加Xs@2022,例如账号为123456,则密码为 123456Xs@2022。(X大写 s小写,首次登录后需要修改为用户自己的密码。
五、材料报送
1. 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发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重命名为: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姓名)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重命名为: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班级-姓名)至邮箱hsdwlxyqgzxzx2021@hznu.edu.cn (邮件主题:2023-2024国家助学金申请-班级-姓名);
2.学校将于11月20日至11月24日对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向浙江教育发展中心报送材料。
联系人:学工办 柯老师(28868966,勤园19-119)
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郑懿格(钉钉)
物理学院学工办
物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23年11月9日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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