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级本科生: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推免文件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二、推免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简称硕师计划)。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三、推免名额
学校预计将于2024年9月中上旬左右正式公布推免名额及名额划拨方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下达我校名额时间而定。
四、推免条件与标准
推免生应该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附件1)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五、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8月4日16时前,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推免的学生本人需提交《物理学院2025届本科生推免积分计算表》(附件7)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按图中所示命名方式将佐证材料及预申请表汇总为一个总文件夹,总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姓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上交。
(二)8月31日前,参与推免学生可补充暑期内新增的佐证材料(仅限前期已参与报名同学,不可新增报名)
(三)9月12日前,学院全面审查申请者信息,根据学校划拨的推荐名额,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内公示的时间应不少于3天。
(四)9月18日前,学院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交学生处。
(五)9月23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学院推免名单的审定。教务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英语水平,学生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经领导小组确认审定无误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向校党委汇报。
(六)9月25日前,推免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参考往年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
(二)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推免生相关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0]65号)、《杭州师范大学高素质复合型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转段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相关工作原则上应在教育部下拨推免名额前完成。
(三)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将在学工部网站另行通知。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均属于普通推免生,应符合普通推免生的各项条件。
(四)符合硕师计划推免条件的学生需提前了解意向报考教育硕士专业的招生计划与要求,自行联系浙江省内各区县教育局并签署《2025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5)。参加硕师计划项目的学生与教育局签署的《聘用合同》(附件5,一式四份)及相关材料,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指标数,则由教育硕士接收学院推荐。
(五)学院高度重视各类推免工作,严格遵守推免纪律。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已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完成,实施办法中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
(六)确定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稿+电子稿),请学院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包含《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成绩单》、《聘用合同》(附件5,一式四份,仅硕师计划需要提交)、《协议书》扫描件与转段考核结果需接收学院和教务处签字盖章(协议书与转段考核结果仅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提交)。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其中《协议书》交复印件与扫描件,请于9月2日16时前以班级为单位请各位班长交至勤园19-116。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5290。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评定细则(试行)
附件7:物理学院2025届本科生推免积分计算表(空表)-班级+姓名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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