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物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试成绩均合格,且已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需进行政审、调档及体检工作,请相关考生关注:
①应届生:收到附件1-3电子版后请及时交给辅导员,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并签字盖党章,将此表于4月25日前寄至我处。人事档案请在7月15日前通过EMS档案专递寄达我院,《考生档案材料目录》(附件2)随人事档案一起寄。
②往届生:需在4月25日前寄回填写好并签字盖党章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及人事档案,《考生档案材料目录》随人事档案一起寄。
③非全日制、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在4月25日前寄回填写好并签字盖党章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人事档案不必寄至我院。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请在5月20日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培养办。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附件4)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另外,请考生在4月13日前用研招网登记的手机号完成钉钉通讯软件实名注册,便于后续联系。
上述材料请通过EMS(人事档案)或顺丰速运(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体检表)寄到以下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209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柯老师收
联系电话:0571-28868966 邮编:311121
上述材料如按期未到将影响录取,请考生注意时间节点。
附件4 《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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