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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生直通车”师生咨询服务与意见建议 反馈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来源 : 物理学院     作者 : 物理学院     时间 : 2025-04-30  访问量 : 41

全校师生、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推动“以师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落实,建立畅通、便捷、务实、高效的师生咨询服务与意见建议反馈机制,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通“师生直通车”师生咨询服务与意见建议反馈平台(以下简称“师生直通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简介

“师生直通车”是我校线上师生咨询服务与意见建议反馈平台,是畅通师生诉求的信息通道,广大师生可以将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意见第一时间在线传达到相关部门(共有职能部门、教辅机构等30个),由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动态监督,有效解决师生诉求,实现师生咨询、意见建议办理的线上全过程服务。

二、使用方法

可通过以下途径进入“师生直通车”:

1.电脑端: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ehall.hznu.edu.cn/ 搜索“师生直通车”,或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服务—协同办公—“师生直通车”,即可进入。

2.手机端:智慧师大APP(专属版钉钉)—微门户—常用应用—“师生直通车”,或通过微门户—更多—协同办公—“师生直通车”,即可进入。

“师生直通车”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

三、工作流程

(一)师生用户:登录电脑端或手机端“师生直通车”平台首页,根据事项类型选择对应部门新建事项,在事项填写清楚后选择提交并等待部门回复。师生用户可随时查看自己发起事项的处理进程,并会在事项结束后收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钉钉工作通知提醒。

(二)部门信息员:当有师生用户发起针对本部门的事项后,部门直通员的界面端,将会有待处理的消息提醒并收到钉钉工作通知提醒,需要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页或“智慧师大”APP,点击搜索“师生直通车”,进入平台首页,点击“待处理事项”,通过查看事项详情并协调处理后,在3天内对师生用户进行回复。各部门直通车信息员由各部门指定专人。

(三)部门负责人:为确保事项回复的及时性,系统默认事项发起超过3天未回复,自动上报相应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须在3天内对师生用户进行回复。

(四)全局督办员:经部门明确,若事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可以选择“全局督办”,由全局督办员转派处理。

(五)校领导:若送达部门负责人后超过3天未回复,将自动上报校领导。

(六)师生评价:师生用户可对已给出回复的事项进行评价;若认为事项未得到解决,可在5天内选择重新发起流程。同一事项重新发起限1次。

四、有关事项

1.“师生直通车”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并实名登记。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生直通车”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对接相关工作,及时、高质量处理师生事项,切实将“师生直通车”建设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3.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生直通车”的推广应用工作,在本单位师生中落实好传达宣传,调动全校上下共同推进“师生直通车”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信息中心要做好技术保障,确保“师生直通车”平台数据安全,保护师生隐私信息。

5.各学院、各部门要做好“师生直通车”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工作。试运行期间,可将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杭师大办公室主任”“师生直通车信息员”钉钉工作群反馈。

未尽事宜,请与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

业务工作:办公室李擎,28865089;

技术工作:信息中心杨丽梅,28861659。

“师生直通车”平台操作手册

                              办公室、信息中心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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