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动态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lxy     时间 : 2020-07-09  访问量 : 850

各团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下称“本创”)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管理、运作、完成项目。

2.注重项目专业性、创新性、实践性和项目成果的转化。

3.注重项目与实践教学、课堂教学内容的衔接和互动,推动实践教学改革。

二、立项内容

1.创新实践项目。主要面向理工类专业申报,针对本专业所学知识的拓展和延伸而开展的学术科研项目。

2.研究性学习项目。主要面向文史类专业申报,针对社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本专业知识开展的调查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面向我校校内学有余力并对创新实践、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开展,由学生自主进行申报;倡导团队协作,组队参与,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也鼓励研究生参与(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应有专业教师负责指导。

2.因毕业实习、论文撰写、就业等影响,2017级学生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3.凡已经立项(或已确定推荐拟立项)的校级“挑战杯”学生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为了达到项目训练的最大化,各项目除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外,还需明确项目成果形式,并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项目成果,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原则上不予延期。

四、立项数量

1.理学院分配到可立项数目20。

2.本次立项项目,经培育后可在2021年继续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800-1600元,中期检查后划拨项目经费的60%,结题验收后全额报销。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六、申报程序

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学院根据立项名额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拟推荐项目,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请各位有意向报名参加的同学于8月19日下午17点前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8986962@qq.com。联系人:黄同学,电话:15727946010.

3.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立项项目,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七、项目实施

1.本次立项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学院教务科负责项目立项的宣传、发动、申报、初评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指导工作,并可联合学院学工、团委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应注重研究成果的积累,原则上每个项目应有以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发表、专利授权、实物产品、竞赛获奖等成果形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安排好项目进度,提前做好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的准备工作;结题时,将按照项目预期成果进行验收。

【理学院团委】

2020年7月9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拟立项项目汇总表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 学院官微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